危化品车请走专用道,伪造通行证将面临被刑拘

来源: 未知   作者: 行业资讯   2021-04-01 16: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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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全国首批设置危化品运输专用道的城市,去年10月份,危化品运输专用道(线)在本市滨海新区区域内的三条道路规划并投用。9个月过去了,如今设置有此交通标志标线的路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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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国首批设置危化品运输专用道的城市,去年10月份,危化品运输专用道(线)在本市滨海新区区域内的三条道路规划并投用。9个月过去了,如今设置有此交通标志标线的路段,车辆各行其道。同时,交管部门多措并举,从源头对危化品车辆大力管控,努力消除流动隐患。
 

 
  驾驶人微信与交警沟通
 
  从去年十月份危化品运输专用道投用,就设立了这个固定的拦检岗,每天的任务就是登记信息,拦检车辆,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据统计,9个月共登记过境危化品专用车辆达一千多辆,这些车辆信息,交管部门都尽在掌握。
 
  危化品运输专用道投用后,除了日常执法工作外,后期还做了大量的统计工作。目前,交警新港路大队掌握了本市涉及危化品车辆运输的大型运输企业20家、外地企业31家,交警和驾驶员之间建立了长期密切的联系,每季度都提供安全教育,还加了交警建的微信群,也是交警为了与企业和驾驶员进行密切沟通的创新举措,这个微信群信息发布十分频繁,有路况信息、天气预报、安全提醒、温馨提示、交管信息发布,高速封闭情况等。也有一些驾驶人通过微信群的渠道向交警反映问题,比如危化品道线不够清晰,某处路段路灯不亮等,微信群这个平台拉近了交警与企业和驾驶员距离,做到警民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耐心服务。
 
  专用道上违法越来越少
 
  滨海新区的设置的危化品运输专用道(线)分别位于塘沽海滨大道、汉沽栖霞街、大港轻纺大道3条主区域道路,总里程42.7公里。刚开始一段时间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危化品车辆和社会车辆非常多,尤其是社会车辆闯入危化品运输专用道就更多了。
 
  目前,交管部门采取地面注字,安装提示标牌,交警巡查及时驱离等多种形式,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进行规范和治理。在巡查车的车顶专门加装了LED宣传牌,不间断播放危化品运输专用道正确使用的温馨提示,在路面巡查的同时也能够广而告知。
 
  源头拧紧危化品运输“安全阀”
 
  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开展事故预防和压降的基础工作,抓好危化品车辆的源头管理工作,就可以使事故预防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每周一次的例行交通检查已经让交警和公司的安全员达成默契,GPS动态监管系统,违法清零档案、驾驶人基础档案、四见面、五签字……,十余项管理信息,安监交警都要详细检查,认真核对。GPS动态监管系统上,危化品车辆的时速、行驶轨迹、详细定位,这些都能够实时回传到系统中,通过电脑屏幕,安全员可以进行动态监管。“比如说驾驶人在开车途中打电话、吃东西,这些行为都可以能够看到,安全员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交警开发区大队介绍说。对于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工作,新区交管部门也在不断完善和升级,各大队通过对危化品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逐车逐人建立台账,全面清底的形式,倒逼企业进行自我管理,做到不让“带病车辆上路”和“带病的驾驶人驾车”.
 
  伪造危化品运输通行证跑车 司机与押运员均被拘
 
  运输危化品应确保安全,而就在夏季高温天气下竟有人铤而走险,使用伪造危化品运输通行证上路。日前,这样两名违法驾驶人和押运员被汉沽交警查处,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两人处行政拘留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7月20日9时30分,一辆号牌为冀J913XX的红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沿滨海新区汉沽滨唐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拦检。在对该车驾驶人递交的两张危险化学品运输证进行核查时,交警发现异常,该通行证编号与正规通行证编号不符,系伪造证件。交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王某和押运员霍某控制,并移交至公安滨海公安汉沽分局汉沽派出所。
 
  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罐车驾驶人)、霍某(罐车押运员)承包罐车后,为牟利二人于2017年5月在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购买伪造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两张,并于2017年6至7月间,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自唐山市古冶区国义焦化厂至滨海新区汉沽开发区某厂运输危险化学品煤焦油两次,每次约三十吨。现该二人因使用伪造的证明文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链接:
 
  交管部门提示您,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押运人员的查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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