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的储存及装卸

来源: 上海誉商   作者: 政策指引   2017-07-13 13: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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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放射性物品的主要危险性是对人体有严重危害。对于放射性物品的包装、储存及运输要求,必须遵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下面简述一般原则: 放射性物品在储运中必须有完整妥善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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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性物品的主要危险性是对人体有严重危害。对于放射性物品的包装、储存及运输要求,必须遵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下面简述一般原则:
    放射性物品在储运中必须有完整妥善的包装,包装问题十分重要,一般应采用四层包装。
    1.内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制剂如为液体,一般使用玻璃安甄瓶或有金属封口的小玻璃瓶。如为固体,则用带橡皮塞的小玻璃瓶或磨砂口瓶。若是气体,则用密封安甄瓶。
    2.内层辅助包装:指防震衬垫物,如纸、棉絮、泡沫塑料等。
    3.外容器:放射α和β射线的物品,用几毫米厚的塑料或铝制罐;若系主要放射γ射线的物品,可按其能量大小、放射性强度的不同而采用不同厚度的铅罐、铁罐或铅铁组合罐。
    4.外层辅助包装:如木箱、铁桶、金属箱等小包装不得破损,不得有放射性污染。
    仓库应干燥、通风、平坦,要划出警戒线,并采取一定的屏蔽防护。
    应远离其他危险物品或货物、人员、交通干线等,严格执行防护检查等管理制度。
    存放过放射性物品的地方,应在卫生部门指派的专业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彻底清洗,否则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轻装轻卸,严禁肩扛、背负、摔掷、碰撞。工作完毕必须洗澡更衣。防护服应单独清洗。
    (1)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为企业自有,且数量为5辆以上;
    (3)核定载质量在1吨及以下的车辆为厢式或者封闭货车;
    (4)车辆配备满足在线监控要求,且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
    (1)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2)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和依法经定期检定合格的监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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